明朝实行军民分离的军制,把百姓分为军户和民户。军户是世袭制,军户家必须出丁到部队服役,服役的盘缠和装备都由军户供给。但是军户耕种的土地,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享受免杂役的待遇。这样解决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兵源,一个是军费。朱元璋曾经骄傲的说“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卫,所的编制

明朝的军队编制实行“卫所制”。军队编制有两级。所分为百户所千户所。百户所有百户长统率,下设总旗两人。每总旗统率五小旗,而每小旗统率十人。因此每百户一共由100士兵(每小旗10人)和13位将官(百户长x1,总旗x2,小旗x10)组成。十个百户所为千户所,由千户长统率。

卫由指挥使统率,下辖5个千户所。卫指挥部由指挥使(正三品,1人),指挥同知(从三品,2人),指挥佥事(正四品,4人),镇抚司镇抚(从五品,2人),经历司经历(从七品,1人),知事(正八品,1人),吏目(从九品,1人),仓大使(1人),仓副使(1人)组成。整个卫,士兵将官一共5600多人。

卫编制

明军的组成

卫可以分为皇帝亲卫,以及普通卫所。皇帝亲卫由皇帝直接统领前后总共26卫。其他的卫所由五军都督府指挥。

亲卫

亲卫从职责上可分为护驾侍卫亲卫守卫侍卫亲卫;从区域上可分为宫禁侍卫亲卫皇城侍卫亲卫护驾侍卫亲卫是护从皇帝左右、直接听命于皇帝的地位最崇高的禁卫军。护驾侍卫亲军通常是挑选健壮、英武、勇悍的卫士充当,职责上主要是两大项:一是保护皇帝,确保皇帝及皇帝一行的绝对安全;二是奉旨执行秘密使命。守卫侍卫亲卫是以守备宫城、皇城为主要职责;防盗、防火、防止贼寇入侵。宫禁侍卫亲卫是守卫紫禁城的禁卫军,包括巡查,守御宫门、城门,杂役等职守,负责宫禁的绝对安宁。皇城侍卫亲卫则是守备皇城,负责皇城门禁,巡查皇城中的一切隐患,确保皇城安全和万无一失。

亲卫的定型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朱元璋罢废亲军都尉府和仪銮司。 设置锦衣卫,下属南北镇抚司十四所,负责护驾侍卫、查察缉捕。 随后,正式设置护卫亲军十二卫:锦衣卫、旗手卫、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

  • 护驾侍卫亲卫
    • 锦衣卫: 职掌侍卫、巡察、缉捕、刑狱、卤簿、仪仗之事。
    • 旗手卫: 职掌大驾金鼓、旗纛,率力士随驾宿卫。
    • 府军前卫: 职掌统领幼军,轮番带刀侍卫之事。
  • 守卫侍卫亲卫
    • 南面
      • 金吾前卫
      • 府军卫
      • 虎贲左卫
    • 背面
      • 金吾后卫
      • 府军后卫
    • 东面
      • 羽林左卫
      • 府军左卫
    • 西面
      • 羽林右卫
      • 府军右卫

永历帝的扩充

永乐帝朱棣掌权后,又对亲卫进行了扩充。

  • 第一次扩充是公元1402年,原属于朱棣的“北平三护卫”被升为亲卫,并改名为金吾左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
  • 第二次扩充是公元1406年,永乐四年, 燕山左卫、燕山右卫、燕山前卫、大兴左卫、济阳卫、济州卫、通州卫(安吉卫)原为“北平都司七卫”,永乐四年升为亲卫。
  • 护驾侍卫亲卫
    • 锦衣卫: 职掌侍卫、巡察、缉捕、刑狱、卤簿、仪仗之事。
    • 旗手卫: 职掌大驾金鼓、旗纛,率力士随驾宿卫。
    • 府军前卫: 职掌统领幼军,轮番带刀侍卫之事。
  • 守卫侍卫亲卫
    • 南面
      • 金吾前卫
      • 府军卫
      • 虎贲左卫
      • 济阳卫
      • 济州卫
      • 燕山前卫
      • 羽林前卫
    • 背面
      • 金吾后卫
      • 府军后卫
      • 通州卫 
      • 大兴卫
    • 东面
      • 羽林左卫
      • 府军左卫
      • 金吾左卫
      • 燕山左卫
    • 西面
      • 羽林右卫
      • 府军右卫
      • 金吾右卫
      • 燕山右卫

宣宗的扩充

公元1433年,宣德八年。 明宣宗朱瞻基将神武前卫及亲军各卫养马军士整编为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 ,受宫内御马监太监指挥。 亲军由此增加为二十六卫。原有亲军十二卫称作“上十二卫”。

  • 护驾侍卫亲卫
    • 锦衣卫: 职掌侍卫、巡察、缉捕、刑狱、卤簿、仪仗之事。
    • 旗手卫: 职掌大驾金鼓、旗纛,率力士随驾宿卫。
    • 府军前卫: 职掌统领幼军,轮番带刀侍卫之事。
    • 腾骧左卫
    • 腾骧右卫
    • 武骧左卫
    • 武骧右卫
  • 守卫侍卫亲卫
    • 南面
      • 金吾前卫
      • 府军卫
      • 虎贲左卫
      • 济阳卫
      • 济州卫
      • 燕山前卫
      • 羽林前卫
    • 背面
      • 金吾后卫
      • 府军后卫
      • 通州卫 
      • 大兴卫
    • 东面
      • 羽林左卫
      • 府军左卫
      • 金吾左卫
      • 燕山左卫
    • 西面
      • 羽林右卫
      • 府军右卫
      • 金吾右卫
      • 燕山右卫

亲卫的衰败

明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朱祁镇率军亲征瓦剌。亲征军号称五十万之重,实际包括皇帝亲军和将门勋爵们的家将,合计仅有二十三万至二十五万左右。皇帝亲军二十六卫的泰半精锐部队都作为皇帝的随扈一同出征。亲征军退至土木堡时,(今北京西北怀来县官厅水库)。被早已蹲点设伏长达一个月的瓦剌军阿剌知院部伏击。亲军几乎全军覆灭,明英宗朱祁镇被瓦剌军俘虏。

皇帝亲军二十六卫并未出征,仍留守北京的部队,全部被征召起来,在兵部侍郎于谦的统一指挥下投入北京保卫战。

此后,除锦衣卫,与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之外,亲军二十六卫的其余各卫已混同于京营普通部队,虽然名目未改,但已改为由兵部管理,不再是皇帝亲自指挥的禁卫军。在行政、人事、薪饷等方面受制于文官,日见衰败,在明朝中后期已没有什么战斗力,也鲜有提及。

上十二卫,仅剩锦衣卫继续由皇帝亲自指挥。

  • 护驾侍卫亲卫
    • 锦衣卫
  • 守卫侍卫亲卫
    • 腾骧左卫
    • 腾骧右卫
    • 武骧左卫
    • 武骧右卫

亲卫的毁灭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3月,北京在被围攻两日后陷落。各亲卫死伤殆尽。

五军都督府

五军都督府创设于元二十一年(1361年),起初为大都督府,朱元璋统军大元帅府,后改为枢密院,又改之为大都督府,节制中外诸军事。至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 为由将大都督府一分为五, 分为中军都督府,左军都督府,右军都督府,前军都督府和后军都督府。

五军都督府下辖非亲卫的各卫所。卫所整体分为在京卫所,在外卫所。在京卫所指那些在京的,但是不属于亲卫的卫所。在外卫所,大多数由五军都督府下辖各省的都指挥使司管辖,也有少部分直隶于都督府。

全国都司卫所(点击后打开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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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五军都督府的职责有以下几项

  • 统领部队征战 —— 明朝的部队都是由卫所组成,都督府统领卫所。因此明朝的部队是由都督府统领的。但是都督府只有统兵的权限,没有调兵的权限,调兵的权限在兵部。因此每逢战事发生,由皇帝命将为帅,调领五军都督府所辖卫所之兵佩印出征。
  • 管理屯田
  • 掌管军籍
  • 推选将领 —— 凡武职世官、流官、土官之袭替、优养、优给等项,所属皆上报于府,府再转送兵部请选。选定后,经府下达都司卫所。首领官之选授和给由,皆由吏部。

各级官员

都督府官员

单位官职品秩
都督府左都督正一品
都督府右都督正一品
都督府都督同知从一品
都督府都督佥事正二品
都督府经历司经历从五品
都督府都事从七品

都指挥使司(都司)官员

单位官职品秩
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正二品
都指挥使司都指挥同知从二品
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佥事正三品
都指挥使司经历司经历正六品
都指挥使司经历司都事正七品
都指挥使司断事司断事正六品
都指挥使司断事司副断事正七品
都指挥使司司狱司司狱从九品

卫所

卫所指挥使正三品
卫所指挥使同知从三品
卫所指挥使佥事正四品
卫所镇抚司镇抚从五品
卫所经历司经历从七品
卫所经历司知事正八品
卫所经历司吏目从九品
卫所仓大使
卫所仓副使
千户所千户长五品
百户所百户长六品
百户所总旗正七品
百户所小旗从七品

洪武时期,五军都督府军事系统的官员在设置之初品级大都高于文官系统,“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军都督府“每府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 。对于五军都督府任职的都督官情况,与大都督府时期相比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蓝玉案之前,五军都督府基本无人任职左右都督及同知,但就都督佥事任职情况逐渐开始多元化。大都督府时期,任职的都督官无一例外,均为立有军功的军事将领迁升,这一形式在改为五军都督府之后依然为主要的任职方式。但除此情况之外,还有其他两种任职趋势。其一,是将一些年老或已经致仕的中级武将任命为都督佥事;其二,将一批功臣、勋戚的子嗣特授为都督府都督。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所发生的蓝玉党案,是为都督府任职方式及地位发生变化的又一关键点。其一,荫官的范围逐渐扩大。在蓝玉案事发不久,朱元璋首先命附马都尉李座、王宁分别掌管前、后两都督府,以稳定诛杀都督所可能造成的意外情况。其二,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之后,将一批未涉入蓝玉案,且多有战功的武将,擢升为五府左右都督、同知。 此时都督府的都督都是以公、侯、伯担任,可参与军国大事。

正统十四年(1449年)七月,发生的土木之变,无疑是继蓝玉案、靖难之役之后,又一次对五军都督府发展变化带来巨大影响的重要事件。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其一,一批重要的公侯都督官,在土木之变中阵亡。英宗被俘,随行的太师英国公张辅、泰宁侯陈瀛、驸马都尉井源、平乡伯陈怀、襄城伯李珍、遂安伯陈埙、修武伯沈荣、左都督梁成、都督同知王贵等人均阵亡。 [17] 十月,也先进攻北京,后军右都督武兴与也先军战于彰义门,中流矢死。 [18] 这批重要军职人员的损失,对当时及之后的政治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首先,土木之变后,由于重要武臣的丧生,使得五军都督府无法成为承担京师防御战的领导者,从而直接导致以于谦为主的兵部变成主导,进而为之后的五军都督府、兵部的军权发展产生影响。其次,这些武臣的阵亡,加快了永乐之后军事贵族集团的衰落。

其二,以于谦为代表的兵部,地位迅速上升。总督军务、掌握兵戎、总兵之权,实际上都是之前五军都督府所掌握的军队的管理权和指挥权,现在均由于谦一人掌握。且在此之后于谦与石亨共同主导京营军队的改制,将五军、神机、三千等营,抽调精军十五万,分十营团操,称“团营”,与先前京营的管理上只设置宦官、武臣进行掌管有所不同,在团营的管理上,增设兵部尚书或都御使提督营务。由于高度集中的军事权力,于谦在军队中威望甚重,“平日军务悉凭节制,自总兵而下莫不箱口结舌以依从,俛首帖耳以听服”。

自土木之变以后的景泰时期,于谦实际掌握兵部的军政权、五军都督府的军队指挥、管理权。五军都督府的权力很大程度上转移到了兵部,在夺门之变以后,于谦被害,但从他开始的兵部权力上升,五军都督府职权益衰微,却成为历史趋势,直到明亡。

到明朝末年,都司卫所任命官员连呈送五军都督府的步骤都直接省去,这使五军都督府彻底丧失了武将官员的选拔任命权。 军队操练和军情声息之事,明后期的五军都督府也是无权干预的。因为操练军队、军情声息由各地的巡抚、总兵以及他们的下级将领负责。他们与五军都督府没有上下级关系,不需要向五军都督府报告,而直接向他们的上级总督或朝廷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