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实行军民分离的军制,把百姓分为军户和民户。军户是世袭制,军户家必须出丁到部队服役,服役的盘缠和装备都由军户供给。但是军户耕种的土地,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享受免杂役的待遇。这样解决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兵源,一个是军费。朱元璋曾经骄傲的说“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卫,所的编制
明朝的军队编制实行“卫所制”。军队编制有卫、所两级。所分为百户所和千户所。百户所有百户长统率,下设总旗两人。每总旗统率五小旗,而每小旗统率十人。因此每百户一共由100士兵(每小旗10人)和13位将官(百户长x1,总旗x2,小旗x10)组成。十个百户所为千户所,由千户长统率。

卫由指挥使统率,下辖5个千户所。卫指挥部由指挥使(正三品,1人),指挥同知(从三品,2人),指挥佥事(正四品,4人),镇抚司镇抚(从五品,2人),经历司经历(从七品,1人),知事(正八品,1人),吏目(从九品,1人),仓大使(1人),仓副使(1人)组成。整个卫,士兵将官一共5600多人。

明军的组成
卫可以分为皇帝亲卫,以及普通卫所。皇帝亲卫由皇帝直接统领前后总共26卫。其他的卫所由五军都督府指挥。

亲卫
亲卫从职责上可分为护驾侍卫亲卫和守卫侍卫亲卫;从区域上可分为宫禁侍卫亲卫和皇城侍卫亲卫。护驾侍卫亲卫是护从皇帝左右、直接听命于皇帝的地位最崇高的禁卫军。护驾侍卫亲军通常是挑选健壮、英武、勇悍的卫士充当,职责上主要是两大项:一是保护皇帝,确保皇帝及皇帝一行的绝对安全;二是奉旨执行秘密使命。守卫侍卫亲卫是以守备宫城、皇城为主要职责;防盗、防火、防止贼寇入侵。宫禁侍卫亲卫是守卫紫禁城的禁卫军,包括巡查,守御宫门、城门,杂役等职守,负责宫禁的绝对安宁。皇城侍卫亲卫则是守备皇城,负责皇城门禁,巡查皇城中的一切隐患,确保皇城安全和万无一失。
亲卫的定型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朱元璋罢废亲军都尉府和仪銮司。 设置锦衣卫,下属南北镇抚司十四所,负责护驾侍卫、查察缉捕。 随后,正式设置护卫亲军十二卫:锦衣卫、旗手卫、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
- 护驾侍卫亲卫
- 锦衣卫: 职掌侍卫、巡察、缉捕、刑狱、卤簿、仪仗之事。
- 旗手卫: 职掌大驾金鼓、旗纛,率力士随驾宿卫。
- 府军前卫: 职掌统领幼军,轮番带刀侍卫之事。
- 守卫侍卫亲卫
- 南面
- 金吾前卫
- 府军卫
- 虎贲左卫
- 背面
- 金吾后卫
- 府军后卫
- 东面
- 羽林左卫
- 府军左卫
- 西面
- 羽林右卫
- 府军右卫
- 南面
永历帝的扩充
永乐帝朱棣掌权后,又对亲卫进行了扩充。
- 第一次扩充是公元1402年,原属于朱棣的“北平三护卫”被升为亲卫,并改名为金吾左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
- 第二次扩充是公元1406年,永乐四年, 燕山左卫、燕山右卫、燕山前卫、大兴左卫、济阳卫、济州卫、通州卫(安吉卫)原为“北平都司七卫”,永乐四年升为亲卫。
- 护驾侍卫亲卫
- 锦衣卫: 职掌侍卫、巡察、缉捕、刑狱、卤簿、仪仗之事。
- 旗手卫: 职掌大驾金鼓、旗纛,率力士随驾宿卫。
- 府军前卫: 职掌统领幼军,轮番带刀侍卫之事。
- 守卫侍卫亲卫
- 南面
- 金吾前卫
- 府军卫
- 虎贲左卫
- 济阳卫
- 济州卫
- 燕山前卫
- 羽林前卫
- 背面
- 金吾后卫
- 府军后卫
- 通州卫
- 大兴卫
- 东面
- 羽林左卫
- 府军左卫
- 金吾左卫
- 燕山左卫
- 西面
- 羽林右卫
- 府军右卫
- 金吾右卫
- 燕山右卫
- 南面
宣宗的扩充
公元1433年,宣德八年。 明宣宗朱瞻基将神武前卫及亲军各卫养马军士整编为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 ,受宫内御马监太监指挥。 亲军由此增加为二十六卫。原有亲军十二卫称作“上十二卫”。
- 护驾侍卫亲卫
- 锦衣卫: 职掌侍卫、巡察、缉捕、刑狱、卤簿、仪仗之事。
- 旗手卫: 职掌大驾金鼓、旗纛,率力士随驾宿卫。
- 府军前卫: 职掌统领幼军,轮番带刀侍卫之事。
- 腾骧左卫
- 腾骧右卫
- 武骧左卫
- 武骧右卫
- 守卫侍卫亲卫
- 南面
- 金吾前卫
- 府军卫
- 虎贲左卫
- 济阳卫
- 济州卫
- 燕山前卫
- 羽林前卫
- 背面
- 金吾后卫
- 府军后卫
- 通州卫
- 大兴卫
- 东面
- 羽林左卫
- 府军左卫
- 金吾左卫
- 燕山左卫
- 西面
- 羽林右卫
- 府军右卫
- 金吾右卫
- 燕山右卫
- 南面
亲卫的衰败
明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朱祁镇率军亲征瓦剌。亲征军号称五十万之重,实际包括皇帝亲军和将门勋爵们的家将,合计仅有二十三万至二十五万左右。皇帝亲军二十六卫的泰半精锐部队都作为皇帝的随扈一同出征。亲征军退至土木堡时,(今北京西北怀来县官厅水库)。被早已蹲点设伏长达一个月的瓦剌军阿剌知院部伏击。亲军几乎全军覆灭,明英宗朱祁镇被瓦剌军俘虏。
皇帝亲军二十六卫并未出征,仍留守北京的部队,全部被征召起来,在兵部侍郎于谦的统一指挥下投入北京保卫战。
此后,除锦衣卫,与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之外,亲军二十六卫的其余各卫已混同于京营普通部队,虽然名目未改,但已改为由兵部管理,不再是皇帝亲自指挥的禁卫军。在行政、人事、薪饷等方面受制于文官,日见衰败,在明朝中后期已没有什么战斗力,也鲜有提及。
上十二卫,仅剩锦衣卫继续由皇帝亲自指挥。
- 护驾侍卫亲卫
- 锦衣卫
- 守卫侍卫亲卫
- 腾骧左卫
- 腾骧右卫
- 武骧左卫
- 武骧右卫
亲卫的毁灭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3月,北京在被围攻两日后陷落。各亲卫死伤殆尽。
五军都督府
五军都督府创设于元二十一年(1361年),起初为大都督府,朱元璋统军大元帅府,后改为枢密院,又改之为大都督府,节制中外诸军事。至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 为由将大都督府一分为五, 分为中军都督府,左军都督府,右军都督府,前军都督府和后军都督府。
五军都督府下辖非亲卫的各卫所。卫所整体分为在京卫所,在外卫所。在京卫所指那些在京的,但是不属于亲卫的卫所。在外卫所,大多数由五军都督府下辖各省的都指挥使司管辖,也有少部分直隶于都督府。


职责
五军都督府的职责有以下几项
- 统领部队征战 —— 明朝的部队都是由卫所组成,都督府统领卫所。因此明朝的部队是由都督府统领的。但是都督府只有统兵的权限,没有调兵的权限,调兵的权限在兵部。因此每逢战事发生,由皇帝命将为帅,调领五军都督府所辖卫所之兵佩印出征。
- 管理屯田
- 掌管军籍
- 推选将领 —— 凡武职世官、流官、土官之袭替、优养、优给等项,所属皆上报于府,府再转送兵部请选。选定后,经府下达都司卫所。首领官之选授和给由,皆由吏部。
各级官员
都督府官员
| 单位 | 官职 | 品秩 |
| 都督府 | 左都督 | 正一品 |
| 都督府 | 右都督 | 正一品 |
| 都督府 | 都督同知 | 从一品 |
| 都督府 | 都督佥事 | 正二品 |
| 都督府 | 经历司经历 | 从五品 |
| 都督府 | 都事 | 从七品 |
都指挥使司(都司)官员
| 单位 | 官职 | 品秩 |
| 都指挥使司 | 都指挥使 | 正二品 |
| 都指挥使司 | 都指挥同知 | 从二品 |
| 都指挥使司 | 都指挥佥事 | 正三品 |
| 都指挥使司 | 经历司经历 | 正六品 |
| 都指挥使司 | 经历司都事 | 正七品 |
| 都指挥使司 | 断事司断事 | 正六品 |
| 都指挥使司 | 断事司副断事 | 正七品 |
| 都指挥使司 | 司狱司司狱 | 从九品 |
卫所
| 卫所 | 指挥使 | 正三品 |
| 卫所 | 指挥使同知 | 从三品 |
| 卫所 | 指挥使佥事 | 正四品 |
| 卫所 | 镇抚司镇抚 | 从五品 |
| 卫所 | 经历司经历 | 从七品 |
| 卫所 | 经历司知事 | 正八品 |
| 卫所 | 经历司吏目 | 从九品 |
| 卫所 | 仓大使 | |
| 卫所 | 仓副使 | |
| 千户所 | 千户长 | 五品 |
| 百户所 | 百户长 | 六品 |
| 百户所 | 总旗 | 正七品 |
| 百户所 | 小旗 | 从七品 |
洪武时期,五军都督府军事系统的官员在设置之初品级大都高于文官系统,“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军都督府“每府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 。对于五军都督府任职的都督官情况,与大都督府时期相比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蓝玉案之前,五军都督府基本无人任职左右都督及同知,但就都督佥事任职情况逐渐开始多元化。大都督府时期,任职的都督官无一例外,均为立有军功的军事将领迁升,这一形式在改为五军都督府之后依然为主要的任职方式。但除此情况之外,还有其他两种任职趋势。其一,是将一些年老或已经致仕的中级武将任命为都督佥事;其二,将一批功臣、勋戚的子嗣特授为都督府都督。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所发生的蓝玉党案,是为都督府任职方式及地位发生变化的又一关键点。其一,荫官的范围逐渐扩大。在蓝玉案事发不久,朱元璋首先命附马都尉李座、王宁分别掌管前、后两都督府,以稳定诛杀都督所可能造成的意外情况。其二,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之后,将一批未涉入蓝玉案,且多有战功的武将,擢升为五府左右都督、同知。 此时都督府的都督都是以公、侯、伯担任,可参与军国大事。
正统十四年(1449年)七月,发生的土木之变,无疑是继蓝玉案、靖难之役之后,又一次对五军都督府发展变化带来巨大影响的重要事件。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其一,一批重要的公侯都督官,在土木之变中阵亡。英宗被俘,随行的太师英国公张辅、泰宁侯陈瀛、驸马都尉井源、平乡伯陈怀、襄城伯李珍、遂安伯陈埙、修武伯沈荣、左都督梁成、都督同知王贵等人均阵亡。 [17] 十月,也先进攻北京,后军右都督武兴与也先军战于彰义门,中流矢死。 [18] 这批重要军职人员的损失,对当时及之后的政治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首先,土木之变后,由于重要武臣的丧生,使得五军都督府无法成为承担京师防御战的领导者,从而直接导致以于谦为主的兵部变成主导,进而为之后的五军都督府、兵部的军权发展产生影响。其次,这些武臣的阵亡,加快了永乐之后军事贵族集团的衰落。
其二,以于谦为代表的兵部,地位迅速上升。总督军务、掌握兵戎、总兵之权,实际上都是之前五军都督府所掌握的军队的管理权和指挥权,现在均由于谦一人掌握。且在此之后于谦与石亨共同主导京营军队的改制,将五军、神机、三千等营,抽调精军十五万,分十营团操,称“团营”,与先前京营的管理上只设置宦官、武臣进行掌管有所不同,在团营的管理上,增设兵部尚书或都御使提督营务。由于高度集中的军事权力,于谦在军队中威望甚重,“平日军务悉凭节制,自总兵而下莫不箱口结舌以依从,俛首帖耳以听服”。
自土木之变以后的景泰时期,于谦实际掌握兵部的军政权、五军都督府的军队指挥、管理权。五军都督府的权力很大程度上转移到了兵部,在夺门之变以后,于谦被害,但从他开始的兵部权力上升,五军都督府职权益衰微,却成为历史趋势,直到明亡。
到明朝末年,都司卫所任命官员连呈送五军都督府的步骤都直接省去,这使五军都督府彻底丧失了武将官员的选拔任命权。 军队操练和军情声息之事,明后期的五军都督府也是无权干预的。因为操练军队、军情声息由各地的巡抚、总兵以及他们的下级将领负责。他们与五军都督府没有上下级关系,不需要向五军都督府报告,而直接向他们的上级总督或朝廷报告情况。
